临时活动签证(408类别)允许签证申请人前往澳大利亚临时停留:
•从事娱乐表演活动
•受澳大利亚机构邀请参加活动
•参与或观摩澳大利亚研究项目
•根据员工交换协议从事需要技能的工作
•参与高水平的体育竞赛或体育培训项目
•参与批准的特别项目
•从事全职的宗教工作
•受雇为游艇船员
•参与政府批准的活动
此签证在下列情况下需要担保
•在澳停留超过3个月
•在澳大利亚递交申请
申请此签证无需提名。
若在澳大利亚境外递交申请,并且在澳停留时间为3个月或不满3个月,在澳对申请人参与的事件/活动负责的机构或个人必须通过支持测试。
若在澳大利亚境外递交申请,并且在澳停留时间超过3个月,申请人必须获得批准的临时活动担保人或通过担保测试的担保人的担保。